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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2年城镇医疗保险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9-14 浏览次数:34

各院部:

按照河南省教育厅(教办体卫艺【2009】198号)文件精神、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局《关于大学生参加新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》(新医保【2012】37号)要求,我院将开展本年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2012年入校新生参保年度按学年制计算(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参保年度),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参保费。缴费标准为:每生每学年30元(五年制现每生收取150元,四年制现每生收取120元,三年制现每生收取90元,两年制现每生收取60元)。

二、其他年级在校生参保仍按自然年度计算,即本次办理的是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参保手续。缴费标准为每生20元(老生现每人收取20元)。

三、各院部负责人请于9月21日前将电子版名单(模板在OA便签下载)及转账凭证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注:转账账号:6227002501550156887 开户名:段玉凤。